因我院个体化营养餐供应服务采购工作需要,拟对我院个体化营养餐供应服务场地及配套设备进行管理费评估,现诚邀业内优质企业参加本次调研,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市人民医院个体化营养餐供应服务场地管理费及配套设备评估服务调研公告
二、服务范围:揭阳市人民医院8号楼(后勤楼)三楼东侧
三、项目概况:
1.我院个体化营养餐服务场地位于8号楼(后勤楼)三楼东侧,计划用于第三方个体化营养餐供应服务操作间及日常办公,总面积约300平米,其中具备使用性及功能性场地面积约170平米,其他区域约130平米,现场地已装修可直接使用。
2.个体化营养餐供应服务配套设备(包括固定资产及其用品)共35项,资产原值约23.5万元,已购置时间约6年。
四、服务需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揭阳市人民医院个体化营养餐供应服务场地管理费及配套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备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在注册地财政局通过备案公示。
3.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法人代表证书及报价授权委托书(原件);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本公司自有业绩,不接受授权公司业绩);
3.服务单位简介及其它证明其实力的资料;
4.单位主要服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5.无不良记录相关证明
6.收费标准及折扣率。
以上资料填报无误后打印一份,装订并加盖骑缝章,报价表各页盖章,大信封密封。封面注明报价项目、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资料送(可快递)至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107号揭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九楼总务科。
七、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
八、调研方式:实地调查(由营养科负责人员对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663-8660318。(致电请说明来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注意事项
1.本次市场调研旨在收集报价方案和服务商资质,不承诺直接授予合同。
2.报名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3.我院保留对本次市场调研公告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