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院长或院务会制定的有关医疗业务工作计划;或拟定有关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
2、规范医疗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3、检查和协助各科对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医疗事故、纠纷、投诉进行调查,组织讨论,答复投诉者或/和到庭应诉。及时向院长汇报有关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医务工作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
5、协调各临床、医技科室关系。
6、支持、协助各科室开展诊疗新技术、新项目;协助医院学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对诊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准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