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采购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医院垃圾清运服务
二、服务需求:
1、服务期内就医院辖区范围内及门前“三包”范围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有偿清运(不包括建筑垃圾)。
2.垃圾暂存间约150m³,每次清理按院方通知为准。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见附件。
四、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当依法取得提供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服务所需相关许可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一、报价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相关运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报名时需在资料上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5.报价方式按照 元/m³(结算方式为每月按实际处理量结算)
资料送(可快递)至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107号揭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九楼总务科。
二、提价提交时间:自本调研公告发布5日内。
三、调研方式: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后进行现场考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663-8660318。(致电请说明来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项目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