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为确保我院太平间管理严格化、规范化,现对我院太平间服务项目将进行前期市场调查。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参与调查,并提交相关服务方案及预算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医院太平间管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揭阳市人民医院太平间
三、服务期限:12个月
四、服务需求:
1.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2.该服务涉及到的水电费由院方承担,、通讯费、机器设备维修费、办公等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
3.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器具,如低温遗体存放柜、遗体运送车等均由服务方自行解决;
4.24小时待岗。并负责安全工作,必须保证太平间及管辖范围内设备、用电、消防无安全隐患,严防火灾等违章、违规、违法责任事故发生。因服务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5.接到科室病人死亡通知或流产死婴、医疗残肢收运通知后,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30分钟内收运到太平间。尸体停放太平间不超过24小时,及时通知死者原所属科室,并上报监管部门;
6.负责收运两院区的死亡者(包括未办入院手续在急诊室抢救无效死亡者)、产房的死胎、残肢等,并按照规定及时转运至太平间;
7.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证明(推断)书》或《遗体接运表》,协助科室暂时拉至太平间冰棺进行保管,并在24小时之内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或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8.负责对在本院去世的传染病患者的遗体进行消毒和防疫处理后,协助院方与相关部门交接,完善相关拉运手续,存放至太平间,并通知殡仪馆人员过来接运;
9.在管理太平间期间,应自备消毒设施。并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按时对太平间内设施及运尸车辆进行消毒,禁止不经消毒处理的运尸车辆到病房或诊室直接接运遗体;
10.在管理太平间期间,不得从事或者串通殡仪中介服务公司、个人等第三方在医院内开展任何与殡仪有关的有偿服务业务,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向逝者家属索要或收受财物,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严肃处理,劝阻逝者家属在太平间举行迷信活动;
11.按医院的要求对太平间进行环境治理,负责太平间内卫生清洁消毒、防火、防盗、遗体抢夺、水电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将遗体接运到太平间后按要求及时呈报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逝者相关信息。遗体转运到殡仪馆后要对太平间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13.做好太平间各项台账登记与管理,并收集太平间管理相关政策资料等工作;
14.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逝者家属的意愿,满足逝者家属的合理要求;
15.派驻人员工资由服务方支付,服务方派驻人员相关法律责任由服务方承担;五、报价要求及说明:
(1)按照本项目要求报价,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监测费、文书资料费、福利费、税费等。
(2)本项目报价时按照服务需求拆分服务明细项进行报价。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3.企业具备相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监测资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认证证书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一、报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法人代表证书及报价授权委托书(原件);
2.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本公司自有业绩,不接受授权公司业绩);
4.服务单位简介及其它证明其实力的资料;
5.服务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报价单纸质版。
以上报价资料填报无误后打印一份,装订并加盖骑缝章,报价表各页盖章,大信封密封。封面注明报价项目、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资料送(可快递)至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107号揭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九楼总务科。
二、提交报价时间:公告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663-866031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