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室:
为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5日。
(二)到医务科实地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23日。
(三)技能考试时间:7月1-6日。
(五)综合笔试时间:9月8-9日。
二、报名条件
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考生本人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挂贴考生本人相片,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医务科现场报名,缴交考务费,由医务科集中报卫生局。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四、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上打印,不得涂改)
说明:
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且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相片(可以为身份证相片,该相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2、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
3、考生在此页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背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盖公章一致。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
1、该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应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致。
2、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
3、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所须证明请询问医务科。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3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说明:
1、考生填写后自行打印,由科室主任在“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2、试用时间统一为2011年8月31日至2012年8月31日。
3、由考生填写后交电子版至医务科。
第4页:《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清单》
说明:
1、考生填写后自行打印并贴在档案袋封面。
2、报名编号无须填写。
3、同时交电子版至医务科。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说明:由考生填写后交电子版至医务科。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第8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
4、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
(二)要求:
1、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规格。
2、有关证明应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否则予以退回。
五、考务费
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90元,执业医师每人280元,报名时交医务科(如果上级有调整收费标准,按最新的标准)。
六、其他
相关表格在附件处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培丰
电话:0663-8660309(8309)
MSN:ywk309@msn.com
Email:ywk3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