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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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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协调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教学、科研规划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全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教学、科研、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对上述业务活动的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反馈有关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负责全院外出学术活动、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和有关奖励的管理。

5、组织对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奖励。

6、负责全院科研、培训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学会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教学、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向档案室移交。

9、协助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对教研室、研究室(所)的建设、管理、评估、检查等工作。

10、与医务科等职能科室配合做好重点学科、重点科室的建设、评估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在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